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14点击量:109

各学院(部)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将学校推荐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选派项目:我省已获批并执行6个地方创新子项目(附件1)。

二、选派条件

1.申报人员须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2.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及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条件、《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常见问题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网“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询。

三、申请程序

1.申报准备: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正式邀请信,于5月28日前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登记申请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对接申报流程。

2.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照“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及地方合作项目牵头单位的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6月5日前提交学院(部)审核。

3.学院(部)推荐:学院(部)对申请人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组织所申报专业三位及以上相同或相似专业(二级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审核及评审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学校审核推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推荐上报地方合作项目牵头单位。

5.网上报名:6月22日-2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提交材料

1.外方邀请函(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一份)

2.《教师国(境)外访问学者推荐意见表》(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二份)

3.《地方合作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附件3)(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一份)

4.《地方合作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一份)

5.系统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一份)

五、注意事项

1.各项目申报人员需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时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需与网传材料一致。 

2.如有申报意向,请提前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解答。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4762681

联系邮箱:dlouwsc@dlou.edu.cn

 

附件1: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pdf附件2:教师国(境)外访问学者推荐意见表.docx附件3: 地方合作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docx附件4: 地方合作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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