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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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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辽宁省地方创新 子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704

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精神,2023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已开启,详情请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项目名称:

项目一:

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二:

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创新型国际农科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三:

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2.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3-6 个月

访问学者3-12 个 月

博士后6-24 个月。

3.选派规模33 人。

4.选派方式:地方创新子项目派出。

二、时间安排

申报准备:5月31日-6月25日

网上申报:6 26-30

我校国际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620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2.申请人须符合《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3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 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 基金委官网进行查看。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申请人通过项目牵头单位、个人或单位渠道对外联系,取得符合子项目国外院校及专业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情请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大海大[2011]260号)文件要求,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附件2)。务必于610日前将该表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学校审批同意申报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申报。

2.各项目申报人员需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时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需与网传材料一致。

五、特殊说明

1.本次施行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附件3)相关要求。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单独考核要求,申请人需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解答。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咨询。

联系人:王静媛

联系电话:84762681/18640983998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doc

附件3.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pdf

附件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