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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6-07浏览次数:1842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选派计划通知,2022 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子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根据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总体部署,服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紧密围绕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等辽宁高等教育重大改革,整合高校优势资源,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聚焦“十四五”时期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快构建与辽宁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加快培养一批辽宁急需高层次人才。

2.申报项目应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为依托,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二、项目管理

1.2022年获批项目将从2023年起开始实施,获批项目选派计划自2023年起纳入我省地方合作项目当年度整体选派计划,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3-2025年)。

2. 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年底前进行提交年度总结,项目执行满三年时进行项目终期总结。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三、材料受理时间

申请人须于2022年6月15前将《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ujiewen@dlou.edu.cn(命名格式为“子项目+学院+联系人+手机号”)。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时期项目申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顾洁文

联系电话:13478749369

 

附件:

附件1:项目申请书(1).doc

附件2: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1).pdf

附件3:信息采集表(1).xls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