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28点击量:4569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申请条件

详细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或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查询。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应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大海大[2011]260号)文件要求,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组织人事部网站“师资人才”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并将该表提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经学校审批同意申报后,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已获得学校同意申报国家层面项目的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厅指定受理机构。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一致,提交时需一并附上申请材料清单。

三、提交材料时间

地方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430日前将《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由组织人事部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经学校审批同意申报的申请人请于20215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一舍21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洁文,联系电话:13478749369,邮箱:gujiewen@dlou.edu.cn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