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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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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际会议申报和聘请国(境)外短期文教专家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12-17浏览次数:2231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外办和省教育厅严格高校召开国际会议申报和聘请国(境)外短期文教专家审批工作的要求,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国际会议申报工作和聘请国(境)外短期文教专家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际会议申报工作

1.申请召开国际会议须经校党委批准,相关材料应提前三个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请示文件应至少提前两个月报送省教育厅,原则上少于两个月的请示不予受理;

2.请示文件须为校党委发文,文件应包含会议介绍、会议规模(外籍专家参会,须注明国别及人数)及经费来源,并附会议日程、拟邀请参会人员名单、主办方简介、合办方简介及经费预算表。正文及附件中的人名、机构名称等不得直接出现外文,应翻译成中文;

3.会议的主要内容(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发生重要变化的,主办单位须及时按程序报批;

4.会议结束后10日内提交会议总结。

二、聘请国(境)外短期文教专家审批工作

1.国(境)外短期文教专家是指由学校邀请,在学校讲学、访问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的外国专家;

2.主接待单位应在专家来校前两周填写《大连海洋大学聘请外国短期文教专家申报审批表》和《初审个人情况表》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审批,原则上晚于来校日期的表格不予审批通过;

3.主接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日程安排,并妥善留存国(境)外短期文教专家护照首页及入境页复印件,不得外泄。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聘请外国短期文教专家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初审个人情况表.xls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