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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与简介

        大连海洋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是大连海洋大学行政机关负责外事的一个职能机构,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法规、国家安全部门颁布的涉外法令、教育外事政策以及学校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部门。她肩负着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下设处长室、办公室、综合科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大连海洋大学国际交流处成立于1995年7月,强调开拓理念,关注国际动态,积极与外部世界建立多方面的联系。至今,大连海洋大学已经与日本东京海洋大学、鹿儿岛大学、北海道大学、长崎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釜庆大学;俄罗斯远东国立水产技术大学;美国乔治福克斯大学、迪克西大学,佩丁大学;冰岛国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南澳水产研究所;台湾海洋大学、中华大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2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就学术交流、师资培训和学生互派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
        根据我校办学宗旨和发展的需要,我们先后聘请了数十名来自美、英、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外籍专家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与科研合作。199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始招收海外留学生,至今已招收了来自美、日本、韩国等国家长、短期学生300余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开拓和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空间。也欢迎社会各界、海外校友、有识之士与我们共同创造机会,谋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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